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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康城汽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公开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项目系广西康城汽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城汽车集团”)计划委托律师事务所提供2026-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现拟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选聘机构承接本项目。特此诚挚邀请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选聘申请人参与本项目选聘。具体内容与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康城汽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聘2026-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服务对象:康城汽车集团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服务期限:2年(自2026年3月21日起至2028年3月20日止)

服务地点:以服务对象经营所在地(主要为广西南宁市及梧州市)为主,根据服务需求提供现场或远程服务

二、项目内容

本集团拟委托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全流程服务,旨在推进公司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及合规管理,维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法权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法律咨询解答、各类合同及法律文书起草审核修改、公司章程及内部规章制度梳理完善、重大经营事项法律意见出具、重大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核、重大业务谈判法律支持、信访维稳及纠纷处理协助、法治宣传教育及法务工作指导等约定的法律服务。

三、项目要求

(一)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机构,连续正常执业满3年以上(以注册登记批准日期为基准日,基准日为2026年2月28日)),按规定通过司法行政部门年度检查检验;拥有10名及以上在册执业律师,具备提供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客观、公正完成工作任务。近3年无不良执业记录,未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核查范围覆盖律师事务所、服务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与康城汽车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无利益冲突,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申请人须指派至少3人组成专属服务团队,团队成员政治素质高,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3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团队负责人应由执业10年以上、经验丰富且专业能力强的律师担任,申请材料中填报的团队人员须为实际提供服务的人员,如需更换需经康城汽车集团同意,且更换人员资质不低于原标准。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日18:0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1号广西康城汽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楼综合管理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四、选聘要求

(一)响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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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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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说明

本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进行选聘,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机构;中选结果在康城汽车集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报价需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人工费、差旅费、税金等全部费用,无额外收费,合同设置费用扣减条款,经年度服务评价不能有效完成法律服务的,按约定扣减相应费用。

如有意向参与选聘的单位请于2026年2月28日18点前将选聘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封面注明 “2026-2028 年常年法律顾问应聘材料”“正本 / 副本” 及律所名称,所有密封件均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选聘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报价单、资质文件、业绩材料等选聘文件须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并纳入公司合作黑名单;应聘机构需遵守资料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选聘过程中获取的公司信息。

五、服务费用与支付

(一)费用上限:本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8万元/2年,选聘机构自行报价,超限价视为无效。

(二)支付方式:固定金额分期支付,原则上分三期:

首付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于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期:合同总额的60%,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三期:合同总额的10%,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年后,经服务评价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费用扣减:合同设置费用扣减条款,经年度服务评价不能有效完成法律服务的,按约定扣减相应费用。

六、项目联系方式

选聘人:广西康城汽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1号广西康城汽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楼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及电话:吴女士、15777162919。

 

选聘响应材料附件.docx

广西康城汽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2月13日